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

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 之一 认清本质,远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发布时间:

2023-05-12

来源:

深交所投资者教育

作者:

华融证券

一、什么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危害极大,且花样繁复。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官网曾经发布几种典型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我们应该清楚并给予重点关注,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能够及时分辨。 

 

二、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1. 通过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之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2. 通过微信、博客以及QQ等互联网工具招收会员,推荐股票骗取钱财。

3. 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三、案例一

投资者张某接到金某来电,称其是中金公司员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得知他的股票账户亏损,中金公司可以为其推荐股票,帮助赚钱。出于对中金公司的信任,张某向金某提供的账户汇入了3个月的会员费6000元。此后,金某多次通过手机飞信和电话向张某推荐股票。但是,张某非但没有从其推荐的股票获得预期的收益,反而出现了亏损。感觉不妙的张某致电中金公司后才知自己上当受骗。

作案手法剖析:不少不法分子为实施诈骗,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来实施诈骗。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对于主动上门电话、来访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过查询工商执照、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或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等途径核实对方身份,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二

投资者李某在上网时,随意浏览博客,看到一个博主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大量财经类点评,包括股评和荐股类文章,并在文章中大量提及“潜力黑马”“重大借壳机会”“即将大涨”等诱导性词语,并且在该博客的评论区内,有匿名回复进行煽动,使用“股神”“大师”“高手”“已经赚了不少”之类的表述。投资者李某遂通过博客中提及的QQ号码与博主联系,并在数千元缴纳会员费后,得到博主的VIP荐股服务。但没想到在购买后却持续下跌,想找博主退回会员费时却发现已被对方QQ拉黑,无法联系。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分子通常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发布大盘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树立起网络荐股“专家”、“财经大V”的形象,诱骗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以缴纳会员费、开通VIP权限费等名义,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费用,而这些所谓的“专家”均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

 

案例三

李某是一名投资者,在某网站看到宣传有一款炒股软件,声称该软件能准确揭示股票买卖点。李某便拨打网站上的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姐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软件的炒股业绩,信誓旦旦地说,只要购买软件成为会员还会有股票信息提供,保证稳赚不赔。李某因近期市场震荡,股票套牢,便心急如焚地花5000元购买了该软件,使用期为3个月。但不久,李某发现该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内容大相径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则称可以免费给李某展期服务3个月,并推荐有内幕信息的股票。随后,李某每次都是高买低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陷入重度亏损的境地。经查,该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实际是以销售荐股软件的方式从事非法投资咨询活动。

作案手法剖析:不法分子在销售炒股软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夸大宣传软件的荐股能力,骗取高额的服务费。

监管部门提醒: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四、如何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侵害

投资者上网、接电话、聊QQ、微信等过程中均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诱饵,一旦被不法分子的虚假信息迷惑、煽动,很可能给自身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掌握一定的防范技巧是十分有必要的,中国证监会就曾经在网站上公布过一些防范的小窍门。

1.验明正身:按照《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事先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才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投资者应当询问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同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要求查看其资格证书,可以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ac.net.cn)的“信息公示”栏目提供的地址、网址、电话以及执业人员的姓名、资格证号等信息进行核实。

2.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任何可疑网站、陌生电话、手机短信发来的投资咨询信息、理财广告,不随意泄露自己的家庭、身份及财务等个人信息资料。

3.索取并查验合同:通过合法机构从事任何证券活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能提供合同或只能以传真、邮件方式提供合同副本而不能提供合同书面原件的,要坚决拒签;同时,要高度警惕,仔细查验合同内容,防范单方免责条款陷阱。注意识别汇款账号,合法机构汇款不得进入私人账户,坚决不向私人账户汇款。

4.留存有关证据:要注意留存有关证据,特别是保存好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汇款单据等凭证,以便于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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